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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存量房(二手房)转移登记全面实行“一窗受理、并行办理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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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3-26 15:32:18

2021年3月25日起,太原市办理存量房(二手房)转移登记全面实行“一窗受理、并行办理”。3月26日,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就太原市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改革成效及“一窗受理、并行办理”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。

不动产“办证难”一直是牵动着千家万户的老大难问题,特别是很多历史遗留下来的“旧账”,已成为城市建设领域一块难啃的“骨头”,也成为民生治理的一项长期难以治愈的“顽疾”。如何规范房屋买卖行为,如何更方便快捷地为买房人办证,是太原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多年来一直努力开拓创新的课题。

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荆庆年介绍说,关于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置工作(以下简称“处遗工作”)的处理,2019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将破解这个民生难题提上议事日程,下定决心打赢这场民生攻坚战,并将此类问题列为全市“重大改革事项”“重大民生工程”,力争用三年时间彻底解决问题。2019年8月,太原市处遗工作正式启动,以“一个理念、两个精准、六个突破、四个创新、五项措施”为着力点,经过近两年的集中攻坚,全市“有房无证”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,市委、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超额完成。截至2020年12月31日,全市处遗工作共计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任务15.29万套。其中,2019年完成5.01万套,2020年完成10.28万套。目前,老百姓已经领取不动产权证书58574本,还有82053套已具备转移登记条件。通过处遗,直接收取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共计5.076亿元。

为进一步把做好不动产登记管理作为增进群众福祉、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,太原市创新体制机制、完善内部流程、提高办事效率、拓展服务事项,自2021年3月25日起,办理存量房(二手房)转移登记全面实行“一窗受理、并行办理”。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、总会计师荣晓明表示,流程改革后,买卖双方持相关材料在不动产转移登记窗口核验一次身份、提交一次材料,现场缴纳税费、免费邮寄到家。不仅极大提高了便民利企水平,实现了数据互通共享,还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,打通了为民服务"最后一公里",释放出更多改革红利,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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